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7/022.公司名稱:沛波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100%5.發生緣由: 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沛波投資(股)因淨值下降,致資金貸與總額已逾其最近期 財務報表淨值172,265仟元之40%,有違該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之規定。6.因應措施: 沛波投資(股)已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並送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於101年 6月29日決議通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