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依空污法開罰
嘉縣6、7年前也曾發生農婦燒稻草被燒死的意外,縣環保局去年起依空污法開出第一張罰單,金額是5000元,但還是以勸導為主,加上難以當場查獲行為人,至今開出的罰單只是個位數。
露天燃燒稻草雖然會被罰,但稻農還是喜歡燒。稻農說,因為焚燒稻稈能讓農地肥沃,至於根部的稻稈如未燒掉,直接翻耕,較不易腐爛。
環保局表示,露天燒稻草所產生的粒狀物會污染空氣品質,對人體呼吸系統不好,所產生的濃煙,也會影響行車視線,環保局雖一再宣導,但還是難以杜絕。
環保局指出,稻草可再利用,編成草繩、鋪蓋瓜果田及鴨寮防潮等,但用量都不大,因此建議直接在農地粉碎翻耕,較為環保。
鑑於取締露天燃燒稻草,難以當場查獲行為人,及追查地主及管理人,環保局正在建構「地理資訊」系統,透過衛星定位及地籍資料的輔助,查出燒稻草農地的地主及管理人,據以開罰,以達遏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