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環保局指出,地勇位於大發工業區,是「前科累累的汙染廠商」,棄置礦渣多達十一處、一百多萬噸,其中六處違規堆置在農地,且因堆置造成的揚塵影響空氣,去年以來,環保局依《空汙法》開出十三張罰單,共裁罰一四○萬元。
環保局主任秘書張瑞琿說,地勇不理會處罰,汙染問題始終未解決,檢方頗重視,環保局只好採取更強硬的作法,要求地勇的上游廠商停止供料,逼迫地勇面對問題。
張瑞琿指出,五月十七日市府相關局處再度聯合會勘,給地勇改善期限,地勇允諾六個月內,即十二月七日前,清除堆置在六處農地的爐渣,並於五月卅日提出汙染改善計畫,因此,環保局再度發函取消前文,八家廠商均可斟酌地勇改善進度,自行決定是否要繼續供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