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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著回家照顧失明老公》老婦遭控肇逃 法官判無罪

自由時報/ 2012.07.01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75歲陳姓婦人騎機車外出買早餐,在台中市松竹路與彭姓女子機車發生碰撞,急著回家照顧失明老公,拒絕就醫就跑了,事後被彭女控告肇事逃逸,法官查明陳婦有等救護車到場載走彭女,自己拒絕就醫,在救護車回報單有簽名才離開,不符肇事逃逸罪嫌,判無罪。

判決書指出,去年9月13日上午7時許,陳婦騎輕型機車經過松竹路一段,與彭女騎重型機車碰撞,兩人都人車倒地,經路人報警後,彭女被送醫院卻沒看到陳婦,而認為陳婦有肇事逃逸情形,檢方依彭女供詞與警方報告起訴陳婦。

陳婦供稱,她當時以為是自己跌倒,有年輕人來扶她起來,年輕人已幫忙報警,還問她有沒有怎樣?她當時有點不舒服,但想到要趕快買早餐回家給失明的老公,自己的皮外傷沒什麼,就說沒事。

而救護車到場,救護車人員有問她要不要去醫院,還幫她測血壓、脈搏及呼吸等,但她說不想去醫院,救護人員說不去就要簽名,她就簽名後離開。

彭女說,救護車來時陳婦就跑掉了。

法官發現,救護車到場後還有記載2機車車號,而陳婦拒絕送醫,也有簽名在救護車回報單上。

法官認為,被告肇事後有等到救護車過來,只是沒有等交通員警過來,所謂肇事逃逸,是指撞傷人後未能在最快時間施於救護,對傷患置之不理,會造成人員更大傷亡,被告已等救護車前來,不符肇事逃逸要件,應判無罪。該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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