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指出,配合行政院公告七月一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修正條文,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除另有規定,可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規定及處罰規定,自明天起配合同步開放大型重機騎乘堤頂大道、環東大道、水源快速道路、環河南北快速道路、信義快速道路、洲美快速道路、建國高架道路、市民高架道路、基隆高架道路、新生北路高架橋等快速(高架)道路。
交通局也提醒,大型重機因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規定及處罰規定,路權及規範已有變動,未來將不得行駛機車專用道、不得在機車停等區內停留等,大型重機車騎士要特別注意相關法規並依標誌標線行駛。
騎乘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快速(高架)道路時,應遵守速限(尤其在彎段點應減速)、全天開亮頭燈、穿戴全面式或露臉式安全帽,且禁行路肩、禁止同車道併駛或超車、禁止任意變換車道及應保持安全距離等規定。
相關交通訊息可上台北市政府交通局網站:http://www.dot.taipei.gov.tw/查詢,並請民眾依序行車及搭車,以維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