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健保局28日表示,民眾發生交通事故,健保局提供醫療給付後,會向肇事者的汽、機車第三人強制責任險產物保險公司請求賠償給付,平均每年約25億元。
為了落實全民健康保險法中的代位求償權,健保局說,已定期就各產物保險公司提供理賠結案的資料,勾稽受害者的就醫醫療費用並計算可代位求償金額,向肇事者投保的產物保險公司代位求償。
健保局統計近3年每年代位求償金額,民國98年約新台幣23億元、99年約25億元、100年達10萬9576件,共計約27.56億元,平均每年約2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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