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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教師專業自主的困境

立報/社論 2012.06.28 00:00
今天是本學期最後一天上課日,正當各校師生準備迎接假期生活之際,新竹縣的中小學教師卻為了要派誰參加暑期花燈研習而翻攪不已。這樣的場景其實並不陌生,早幾年也曾經在台南、高雄上演,原因都是正好輪由地方政府舉辦當年度的「台灣燈會」,為使活動增色,此次新竹縣政府也把目光轉移到學校體系的支援,要求學校共襄盛舉。

問題是,縣府可以因此強迫教師參加花燈研習嗎?教師有不參加的權利嗎?這個不該成為問題的問題,何以又成為問題呢?

本案涉及的首先是教育的主體性問題。應該看到,長年以來,中小學被官方視為執行政令的工具,就以台灣燈會為例,前揭3個縣市不約而同都將學校視為行政體系一環,台南縣教育局當年甚至強制全縣6百名教師,分5梯次參加長達一週的花燈製作研習,表面上,新竹縣此次雖以鼓勵代替強制,但此舉仍有侵犯教育主體性之虞。

其次,是教師的專業自主問題。教師法實施迄今即將屆滿17週年,揆諸其立法意旨,主要在於確立教師之專業地位與專業自主,檢視本案,教師之專業自主其實極其薄弱,平心而論,花燈製作甚至不必然成為美術老師的專長,硬說與藝術人文以外之教學相關,更屬牽強。官方為使燈會增色不惜犧牲教師專業自主,益加凸顯所謂教師專業自主仍停留在宣誓階段。

應該追問者,這樣明顯至極侵犯教師專業自主的行政作為,怎會一再發生?其間教師組織做了什麼努力?教師又該如何克服這樣的困境?

事實上,正是出於新竹縣教師職業工會的努力,此次新竹縣政府方才以鼓勵代替強制,而此前台南與高雄兩地教師組織也都稱職扮演制衡地方政府的角色,並使其對教育之傷害降至最低。比較值得討論者,明明此次新竹縣政府係以鼓勵代替強制,就算教師不參加研習也不會有罰則,怎麼還會對教師造成困擾?歸納竹縣教師意見,大抵以為,雖然縣府言明「鼓勵參加」,可到了學校內部,多數教師卻仍忌憚於校長的威嚇或人情壓力,教師心裡想望的,或許是期待教師組織能從根本阻止縣府辦理花燈研習吧。

教師組織當然必須多方維護教育專業免於被不法侵害,問題在於,組織其實就是會員的集合體,一個會員各自從專業自主棄守的組織能有多強大?遑論教師專業自主從來不可能假手別人?教師專業自主面臨的困境,顯然正是組織發展的困境,組織幹部可有新思維?新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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