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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翔:本公司背書保證達第25條第一項第四款應公告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6.28 00:00
第二條 第22款1.事實發生日:101/06/28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政翔精密光學(蘇州)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100%轉投資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57867(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4537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98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0517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1642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因營運週轉之需及融資屆期後續新約,擬向銀行貸款之背書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本公司背書保證對象為100%持股關係企業,故在徵信及擔保品方面簡化處理(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41314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96503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償還銀行借款之日(2)日期:償還銀行借款之日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572586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0517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8.67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20.9910.其他應敘明事項:新增背書保證USD貳佰萬元為子公司向銀行進行融資屆期後之續約原舊約公告時間為100年03月15日金額為USD貳佰伍拾萬元*匯率29.37=NTD73,425,000舊約到期續新約金額為USD貳佰萬元*匯率29.90=NTD59,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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