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06/282.公司名稱: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1/6/27重訊(序號6)中舊任董事財團法人沈春池文教基金會代表人原列吳訂,應更正為白旭屏,簡歷:掌握公關顧問(股)公司總經理,特此更正。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