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6/282.公司名稱:天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為擴大營業規模及營業所布點深度,將增資子公司包大師(上海)貿易有限公司美元270萬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