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葉貞妤案發前行駛外側車道,中線車道則由大貨車駕駛劉振相(44歲)行駛,兩車幾乎同速並行,突然間「碰」一聲,自小客車突然失控翻覆,肇事的劉振相若無其事的繼續往前行駛。
整個過程被後方來車目擊,駕駛人抄下聯結車車號報警,國道警方循線追查,得知劉振相人車已開到雲林縣斗六市。劉嫌一見到警方到來,已經心裡有數,他向警方說「你們是為了早上那件車禍來的嗎?」他向警方說,從後照鏡並沒有看到自小客車,他感覺有撞到東西,但非常輕微,以為沒事,便繼續往前開。
昨天他在被移送時,媒體追問他「知不知道撞到孕婦?」他不斷搖頭,並表示,對這名媽媽感到非常抱歉,他會擇日到醫院探望。
警方表示,兩車在高速行進間發生擦撞,大貨車的撞擊點在前保險桿右側,擦撞的痕跡並不明顯,而自小客車則是左後方油箱蓋處被擦撞到,對司機來說,這個位置剛好是視覺死角,很可能其中有一方要變換車道,兩車相互接近稍稍擦到便釀成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