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沖)下午在政務會談聽取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報告「傳統產業維新方案規劃辦理情形」,陳(沖)要求經建會持續邀各部會規劃傳統產業維新亮點,思考產業優勢,適時加入創意,再進一步結合品牌、通路及行銷,為傳統產業提升附加價值,帶動產業轉型。
陳(沖)舉例表示,德國有些類似台灣中小企業的「中堅企業」,規模雖不大,但為產品找到利基(niche),並加入創新概念,就產生競爭優勢,成為全球知名品牌。
他說,台灣傳統產業製程很好,但也要做好後續行銷配套等措施,並注意智慧財產權、農業品種權及商標專利權等,考量人力資源能否配合。
經建會規劃,民國101年到103年將推動第1階段10項傳統產業維新亮點,預計每年新增10項,5年後可創造50項亮點。
行政院表示,目前包括經濟部、交通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都已提出建議項目,陳(沖)指示,每年項目多寡可彈性調整,也應加強跨部會合作,請經建會邀相關部會集思廣益,研擬更完善的方案。101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