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9款1.事實發生日:101/06/272.公司名稱: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通過稽核主管任命案。(2)通過授權董事長因公司營運所需,向金融機構申請取得融資額度案。6.因應措施: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