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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執行 應融入社造精神

自由時報/ 2012.06.27 00:00
記者王涵平/特稿

一位台灣社區總體營造學者曾以「農村災生」形容「農村再生」計畫,理由包括缺乏由下而上的社區共識基礎、硬體建設多過軟體、永續經營難以為繼、一窩蜂的效應,不僅農村再生成空談,也為農村社區發展前景帶來災難。

國內社區總體營造已有近廿年歷史,當年起步階段,在各個社區就有一群快樂的傻瓜熱情投入,透過社區意識凝聚,營造一處處饒富在地特色、優質的生活環境。

事實上,社造過程中有許多人是不計酬勞,甚至出錢出力,為的只是社區共同打造的美麗願景。

反觀目前農村再生計畫,補助經費的思維似乎仍停留在一般工程補助,硬體建設過多,特別是有爭議的私人空間營造,如果無法取得社區共識、永續經營,對於解決農村社區發展面臨的課題恐是無益。

而類似的問題是進行式,例如曾有社區取得一棟古厝所有人同意書後爭取到相關單位補助,未料才剛要執行,卻發現古厝轉賣,讓社區無法執行原訂計畫。

還有一棟古厝原同意社區規劃為民宿,未料社區整建完成後,原本旅外的古厝所有人經常邀親友返回古厝住宿,社區根本無法使用。

農委會的農村再生計畫用意在協助改善農村環境,帶動產業發展,提振農村經濟,相關計畫執行方式有必要融入社區營造精神,才能強化農村社區既有基礎、再生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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