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6/262.公司名稱:東浦精密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第七屆第一次董事會通過黃燈財續任董事長。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