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101年6月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4.8元,現金股利總額新台幣3,702,879,557元。二、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101年7月17日為配息基準日。三、現金股利訂於101年7月27日以「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或匯款方式發放。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