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庫:公告合作金庫商業銀行101年度第1期次順位金融債券計新台幣116.5億元整,訂於101年6月28日起在營業處所買賣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4 年前
公告日期:101年6月26日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1年4月11日金管銀控字第10100099230號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101年6月26日證櫃債字第10100145881號函核准辦理。公告事項發行公司名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債券名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第1期次順位金融債券(一)代碼:G12421(二)簡稱:01合庫1(三)發行日期:101年6月28日。(四)到期日期:111年6月28日。(五)期限:10年。(六)債券形式:無實體券。(七)發行總額:116.5億元。(八)票面利率:年利率1.65%,固定計息。(九)面額種類:1,000萬元。(十)發行價格(百元價):新台幣100元(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十一)計付息方式:自發行日起每一年計息一次,每年付息一次。(十二)還本方式:發行期滿為到期日,到期一次還本。(十三)擔保機構:無附件: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第1期次順位金融債券發行要點一、債券名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第1期次順位金融債券(以下稱本金融債)。二、發行總額:本金融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以下同) 壹佰壹拾陸億伍仟萬元整。三、票面金額:本金融債以新台幣壹仟萬元為單位,依面額十足發售。四、發行形式:本金融債採登記形式發行,並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登錄。五、發行年限:發行期間為10年,自101年6月28日至111年6月28日止。 六、票面利率:年利率1.65%固定計息,每年計息乙次。七、還本付息方式:本金融債自發行日起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利息依票面利率採實際天數單利計息(實際天數/實際天數),金額以每單位債券面額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不另計付遲延利息。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營業日給付本息,不另計付利息。八、還本付息作業:本金融債由本行營業部辦理還本付息;並以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所有人名冊為準。九、債券持有人或債權人與本行間權利義務關係:(一)本金融債係無擔保債券,發行時信用評等等級為中華信評twAA-(twn)。(二)本金融債非存款,不受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存款保險之保障,受償順位次於一般債權人,僅優於本行股東之剩餘財產分派權。本行或所屬關係企業未提供保證或擔保品,以增進本金融債持有人之受償順位。(三)除本行清算、破產、重整外,本金融債之持有人或債權人不得要求提前償還。(四)債券持有人於到期日前應放棄行使抵銷權。(五)本金融債不得中途解約,得自由買賣、轉讓、質押及提供擔保。(六)本金融債之時效及遺失、被竊、滅失後之處理,悉依民法有關規定辦理。(七)本行如進行清算程序或宣告破產,自清算程序開始日或宣告破產之日起,債券停止計息,且本息視為已到期。十、公告:有關本金融債應通知債券持有人之事項,得以公告方式為之。十一、本金融債辦理繼承/贈與、還本付息或分割/重組及其他帳簿劃撥等相關作業,悉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規定辦理。十二、本金融債本金及利息,自開始付款之日起未兌領者,本金逾15年、息金逾5年均不再兌付。十三、本金融債於核付債券利息時,依稅法規定代為扣繳所得稅。十四、本發行要點未盡事宜,悉依本行及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辦理。十五、本金融債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1年4月11日金管銀控字第10100099230號函核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