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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壽險附加生前需求保險給付 讓人生最後一程更有尊嚴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2012.06.26 00:00
一般而言,壽險多半在被保險人身故後,保險公司才會給付保險金。現有部分壽險業者推出「生前需求保險給付」,透過提前給付保險金,協助保戶實現人生最後的夢想,並在生命最後歷程中,活得更有尊嚴。

保德信人壽解釋,所謂的「生前需求保險給付」就是將原本約定被保險人往生後,由保險公司給付的人壽保險金,提前於生前給付,因此使被保險人在罹患重症時,就可以利用提前給付的保險金,做為醫療品質開銷之用,無後顧之憂地進行療養;或是在人生最後一段路程中,實現未完成的夢想。

保德信人壽指出,凡投保特定險種的保戶,只要提供病歷證明,證明餘下壽命不超過6個月,經核實後,即可在1星期內獲得最高給付金額500萬的生前需求保險金,且核可與否不受已繳保費限制。

由於「生前需求保險給付」付款對象是被保險人本人,因此如保戶幸運地延續生命,且超過6個月,亦不會要求保戶退回保險金。

事實上,目前已有部分保險公司的壽險或部分保險商品均有附加「生前需求保險給付」,保戶可在生前領取部份保額,讓保戶在世時可以活得更有尊嚴、確保生活品質。

不過保德信人壽也提醒,不建議保戶在生前領取過多的「生前需求保險給付」,否則不僅無法達到投保壽險保障家人的目的,且生前未花用完的保險金屆時亦將被納入遺產稅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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