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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P購電合約協商 能源局28日再協處

中央廣播電台/韓啟賢 2012.06.25 00:00
經濟部能源局今天(25日)邀集台電和4家民營電廠就台電向民營電廠(IPP)購電費率進行協商。由於對台電提出超過合理利潤部分6成回饋給全民的方案沒有達成共識,能源局要求業者28日前正式回復台電,並將於28日再行協處。

經濟部能源局25日邀集國光、森霸、星能和星元等4家民營發電業者與台電就購電費率進行協商。台電提出方案,要求業者超過合理利潤、像是資產報酬率超過3%的部分,其中60%要回饋給全民,其餘40%歸業者。

能源局指出,民營發電業者認為修改購售電合約是重大事項,需經過董事會核准,不宜貿然同意修約,目前股東代表絕大多數無法接受台電所提方案,但願意在互信、互利原則下與台電尋找出合理解決方式。

能源局認為,台電與民營發電業者所簽訂的購售電合約為25年,因近年來諸多情勢發展已與簽約時有所不同,目前民營發電業者的利潤可有合理調整。能源局要求民營電廠於28日前正式回復台電,如有其他替代方案也可一併提出,並在28日再行協調。能源局長歐嘉瑞說:『(原音)請這4家業者明確表達對這個方案的一個看法、想法之外,也請他們,如果不同意這樣的想法、看法時,也可以另外再提他們的一個想法,那我們會在6月28日繼續來做一個協處的工作。』

能源局指出,將全力協調雙方達成協議,並呼籲業者與台電透過協調方式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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