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6款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101/06/253.報導內容:達鴻下半年拚轉盈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本公司營運數字及獲利狀況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依櫃檯買賣中心電話通知辦理公告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有關本公司重大之情事,本公司一向依法以重大訊息之方式予以發佈;(2)對於上述媒體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