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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賠償擇一 萬芳抽水站受災戶下週申請

自由時報/ 2012.06.23 00:00
「合意賠償」或「國賠」

〔自由時報記者黃其豪/台北報導〕文山區萬芳抽水站因水利處技工操作不當,六一二水患造成周邊民宅淹水,北市府昨天針對萬芳路四十三戶淹水受災戶提出「合意賠償」、「國賠」兩種選擇,這些受災戶可在受理期限內擇一申請。

工務局長張培義、民政局長黃呂錦茹、市府發言人張其強昨天召開記者會公布受理淹水申請標準,張培義表示「做錯了就認錯,希望讓淹水求償趕快告一段落」,現場受理賠償時間自六月廿五日至七月一日,週一至週五下午二時卅分至晚上九時;週六及週日為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均在萬芳里辦公室(萬美街一段五十一號三樓)受理。其他時間受災戶也可向工務局水利處提出。

張其強表示,六一二淹水後,針對淹水五十公分以下受災戶,每戶發放六千元慰問金;五十至一百公分,發放一萬元救助金;一百公分以上發放兩萬元,第一波發放作業已經完成。六一六也比照本發放標準。至於合意賠償則是根據民政局發放標準,再加發兩倍金額,也就是,四十三戶中若選擇合意賠償,就可領到一萬二至四萬元不等金額。

外界質疑文山區許多民宅都淹到水,為何有差別待遇?民政局長黃呂錦茹解釋,市府統計六一二淹水受災戶有五百零五戶,六一六有一百七十四戶。萬芳路四十三戶是因第一次有淹,第二次完全沒有淹水,且已確定六一二是技工操作不當所致,為解決受災戶舉證困難、縮短求償時程,所以研議出國賠以外的受災戶與市府達成協議的「合意賠償」方案。

合意賠償部分,民眾不須舉證,直接以淹水高度的區別加發兩倍數額的救助金。

若選擇國賠程序,民眾應提出相關單據、照片或證明,核實協議賠償。如果申請賠償金額未達卅萬元,由市府組成賠償小組審議,並於三週內決議進行賠償;若聲請金額在卅萬元以上,須簽報國賠會議審議,並於兩個月內決議。原則上七月底前完成所有賠償事宜。如有疑義請洽詢工務局水利工程處主任秘書王健忠0968359521,上班時間電話02-27258146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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