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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101為例 高鐵盼延長35年特許期

自由時報/ 2012.06.23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林嘉琪、曾韋禎/綜合報導〕台灣高鐵公司去年首度轉虧為盈,獲利五十八億元,但累計虧損仍多達新台幣六百七十七億多元,高鐵董事長歐晉德昨天一方面希望政府可以延長高鐵卅五年營運特許期,另一方面則要向政府追討愛心票差額補貼費六十億元,否則將對政府提起行政訴訟。

去年搭乘量成長12% 虧轉盈

高鐵公司在一九九八年五月成立,歷經九年興建,五年營運,一開始即被沉重的銀行團聯貸利息壓得喘不過氣來,通車前累積虧損已達一百三十一億,營運後的前兩年虧損驚人,分別是二○○七年兩百九十四億、二○○八年兩百五十億。後來政府介入,聯貸利息一路從八%調降到二%,高鐵營運才見轉機,從二○○九年虧損四十八億、二○一○年虧損十二億,到了二○一一年終於轉虧為盈,首見淨利五十八億。

高鐵去年搭乘人口突破四千一百萬人次,比前年的近三千七百萬人次,成長了十二%,但是公司累計虧損仍有六百七十七億多元,因此希望政府可以延長高鐵營運特許期。

延長特許期 交部送到協調會

歐晉德表示,高鐵投資五千億元,卻只有三十五年特許期,相較於台北一○一投資新台幣三百多億元,特許期七十年;晶華酒店投資不到五十億元、京站轉運站投資一百一十億元,特許期都有五十年,「是先天上不合理」,至於高鐵期待的延長年限有多長?高鐵的期待是:「越長越好。」

交通部官員表示,高鐵當初簽約時是知道特許期限的,當遇到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勢時可以提出到協調委員會討論,目前已排入議程將儘速召開。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認為,在BOT合約的中途重啟談判,國外已有前例,但不能只有高鐵開口、政府老挨打,「若是這種延長法,一切免談」。政府應開出條件,只要未來台灣高鐵超越利潤標準,應全額回饋給全民。

成大交管所教授鄭永祥表示,由於高鐵營運初期都在虧損,現在稍有盈餘,包袱仍重,大約只有二十年時間可以回收,政府適度放寬特許年限,應屬合理,當然也應該順便要求高鐵提升效能及服務品質。

愛心票補貼60億 要政府買單

歐晉德昨天在高鐵股東會上表示,高鐵的愛心票平均每個月都要一億多元,五年來已達六十多億元,但是政府卻不依法編列預算支付,若再不解決,高鐵只好提出行政訴訟,向政府追討差額補貼費用。

身心障礙和老人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依法都可享半價優待,但是其他大眾運輸工具平均約三%,高鐵比率達八%到十%。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認為,當初核定高鐵票價時,就已經包括交叉補貼,將愛心票補貼損失納入;但高鐵認為,交叉補貼是由未享折扣的乘客補貼享有優惠的乘客,並不合理,要求政府依「發展大眾運輸條例」規定,編列預算補貼。

鄭永祥認為,高鐵愛心票爭議,正好凸顯了運輸業者長期虧損的原因之一,如果台灣想走向福利國家,就應該由內政部編列預算,補貼差額,才是合理的專業分工,「不能都要求運輸業者自己消化吞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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