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不實發票請款 2學者判刑8月

自由時報/ 2012.06.23 00:00
〔自由時報記者王錦義、謝武雄、羅正明/綜合報導〕行政院「二二八事件研究小組」總主筆賴澤涵與中央大學副教授謝艾潔,九十三年間標得桃園縣政府「編纂桃園縣志」案,涉以不實發票申領經費,詐領約一二九萬元;新竹地方法院依詐欺罪,判處兩人應執行八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七十二歲的賴澤涵曾任中央大學客家學院院長、客家研究中心主任及文學院長,在歷史界學術地位高;五十六歲的謝艾潔,為傑出藝術薪傳獎金獅獎、第一屆民族歌謠獎得主,是知名聲樂家。

檢警調查,賴澤涵九十三到九十六年在玄奘大學任職期間,以玄奘名義標得桃園縣政府「編纂桃園縣志」專業服務案,並委託謝艾潔任副總編纂。賴在九十三年間,向不知情的一家印刷公司表示「有影印工作要交給你辦」,但實際上並沒有從事編輯、印刷工作,卻仍要求對方先提供三張合計一二九萬元的發票,再由謝交給助理彙整,向玄奘詐領經費。

賴、謝兩人都否認犯行,且向法院主張說,因印刷廠突然說人力不足、無法如期完成,為了讓縣志出版順利,自己才承接下編輯工作,請領的費用都是編輯勞務所得,沒有詐領;為讓經費運用順暢,才請廠商分三期開立發票。針對判決結果,賴澤涵透過研究人員對外表示:「這是天大的冤枉!」

兩人喊冤 否認犯行

桃園縣政府文化局長張壯謀表示,當初是編纂團隊成員向玄奘提出檢舉,才查出此事;玄奘提告後由法院判決,文化局將和律師研究,是否要追討詐領的款項。

張壯謀說,當初與玄奘的合約,要求縣志有十五個分誌,每個分誌要有五個進度報告,但玄奘只繳了五十七個進度報告,因此總金額三二○○萬元,只給付二六一四.四萬元,尚有尾款五八五.六萬元未付;玄奘必須先繳交逾期違約金六三○萬元才能領取尾款,但玄奘認為並無違約,因此不願繳納。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