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詹男在民國99年7月至10月涉嫌接連在台北火車站內,向4名路人佯稱「錢包遺失、被網友洗劫一空」等語,表明身上錢不夠回台中或嘉義等地,向被害人要錢,被害人信以為真,交付現金幾百元,或當下買車票給他。
不料,詹男並沒有以現金買車票,甚至把車票退票換現金,還涉嫌從後方環抱並親吻女性被害人,日前遭法院判刑3月確定。
「有前案仍不知悔改」,檢方指出,詹男在今年5月間故技重施,涉嫌向江姓女子佯稱身上錢不夠回台中,江女交付70元後,他卻再向被害人要100元,江女沒有再給錢,並經他人告知詹男是慣犯,發現被騙而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