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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坤建:公告本公司101年度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6.22 00:00
第二條 第21款1.股東會決議日:101/06/22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李隆廣(兼任東臺建設(股)董事長-全坤代表人及全瀚建設(股)董事長-全坤代表人及全達建設(股)董事長-全坤代表人)董事:全達投資(股)公司代表人:簡小蘭(兼任東臺建設(股)董事-全坤代表人)董事:全球興業(股)公司代表人:詹麗雯(兼任全瀚建設(股)監察人-全坤代表人及全達建設(股)董事-全坤代表人)董事:全球興業(股)公司代表人:廖學新(兼任全瀚建設(股)董事-全坤代表人及全達建設(股)董事-全坤代表人)董事:全球興業(股)公司代表人:紀榮村(兼任家圓營造(股)董事長-保鑫(全坤子公司)代表人)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營業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1/06/22~104/06/21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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