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5款1.股東會日期:101/06/22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100年度盈餘分派案: 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4,344,463元(每股配發0.1元)。 董監事酬勞新台幣48,814元。 員工紅利(現金)新台幣488,142元。(3)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4)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5)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6)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