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管處表示,停車場月票最高可賣至停車位的九成,目前僅有少數停車場會有「不夠賣」的情況,但因其他民眾持續反映「不公平」,所以決定修改即將開賣的七月份停車場月票。
主任秘書張滋容表示,自行開車身障者,仍可在廿三日優先購買月票,但須提供駕照、行照、身障停車識別證和身障手冊等四證;其他非自行開車,由親屬載送身障者的民眾,則需和一般民眾在廿五日至停車場領取號碼牌,再擇日和載送的身障者一同前往停車場購買月票,並享有月票半價優惠。
處長張哲揚表示,本週起各停車場管理員將新的購票措施,透過電話通知曾購買身障月票的民眾,但他說,全市月票額滿的停車場僅約十處,在兼顧公平的原則下,多數身障者和家屬不會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