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住在新北市的黃男,4月22日開車到宜蘭火車站前新興加油站加油,加油後卻稱沒帶錢包無法給錢,林姓工讀生要求用筆電抵押,黃激動說「筆電不行」,隨後從車內拿出一枚木頭印章給工讀生,並稱價值遠超過加油的錢。
工讀生要求對方留下姓名與電話,黃男不予理會就把車開走,一直到翌日都未見黃來贖回,加油站認為受騙即向警方報案;宜蘭警方依據車籍資料,查出黃姓車主資料,寄傳喚通知單要求到案說明。
黃某車頂架著「天堂會」平安喜樂看板,木印長、寬約5公分,也刻著「天龍會…股份有限公司」等12個字,像是公司「關防」;警方詢問刻印業者,刻這木印要花700元。
自稱是黃男母親的羅女士,打電話給警方與加油站,說兒子精神有狀況,目前在住院,不是故意不給錢,並將油錢匯給加油站,盼不要追究;警方表示,這是公訴案件無法撤銷,全案依詐欺罪嫌移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