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獎勵金分配 無不當
新竹縣衛生局長殷東成表示,他不清楚有沒有衛生所主任策動民代向縣長陳情,但有地方人士主張,希望讓鄉親熟悉的衛生所主任繼續留任。對於議會關切衛生所主任未調動及高額門診獎勵金問題,經開會討論結果,因獎勵金和月薪不同,主任實際執行門診業務,也是承擔醫療糾紛風險的人,在門診獎勵金上分得七成應不為過。
不過,門診獎勵金在分配前,須先繳五%給衛生所、十%給衛生局,剩下的八十五%才由主任和護理人員依比率分配。
殷東成說,全國各縣市統統都以七三比來分配門診獎勵金,少數醫院甚至醫生可領到八成,這是從省府時代就有的,並非新竹縣特有的現象。
爆料民眾指出,政院早在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九日就行文衛生署,衛生署據以函知縣市政府,強調門診獎勵金的比率分配,可由各縣市衛生局依實際需求訂定,絕非不能調整,民眾認為應比照國營事業,限制主任所領的獎勵金不超過本薪,否則會造成衛生所全力拚門診,卻忽略了真正應該做的保建和公共衛生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