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護、國際仲裁 中國辦不到
由於中國今年三月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把涉及「國家安全」、「恐怖犯罪活動」列為廿四小時通報家屬的例外,而台商都期望能做到「廿四小時無例外原則」通報機制,並納入兩岸投保協議。據了解,中台雙方對此仍有歧見。
姚文智說,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原訂週二前往上海,進行江陳八會預備性磋商,卻臨時喊卡,據了解,應是兩岸對於人身安全保障機制及P2G(企業與政府間爭端)解決機制始終談不攏,才會有所延宕。
姚文智說,中國體制特殊,同時有國安、公安、檢察院、法院系統,缺乏統合指揮單位,我方要求台灣人被拘禁,中方必須在廿四小時內通知家屬,這對中國來說根本做不到;此外,中國也不可能同意P2G交由國際仲裁,因為各國在中國都要不到國際仲裁機制,中國不可能只對台灣放行。
經部:仍待最後確認 不會拖太久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則說,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已通過決議,要求陸委會必須在投保協議中為台商爭取「無例外」廿四小時通知家屬,這一點我國絕對不能夠退縮;兩岸投資保障協議談了兩年,依然困難重重,正好凸顯中國不是法治國家,事關台商的基本人權保障,我方絕對不能拉低標準、為簽而簽。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前陸委會主委吳釗燮指出,馬政府和對岸簽訂協議,總是閉門造車,不願對人民開誠布公,讓各界瞭解問題所在,「在野黨就算想幫忙,也不知道要怎麼幫」,這種處理方式是政府自我弱化,不利談判;此外,馬政府經常在協商完成前就訂出時間表,這是愚蠢的做法,因為只要對方藉故推延,我方就得做出讓步。
經濟部長施顏祥昨指出,目前投保協議已確定大部分內容,但雙方還需進行最後協商和確認,時間不會拖太久。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也說,協議內容基本上已達共識,但仍有少部分內容和文字需要溝通,且我方希望「後續執行事項」能夠明確化,這都需要「辛苦的過程」,六月底前確定無法完成。
外界關切,若兩岸對投保協議始終無共識,第八次江陳會是否放棄簽署投保協議,只簽海關合作協議?劉德勳明確表示,「兩者沒有要切割處理」。
對於投保協議中「未完成項目」究竟為何,劉德勳僅表示協議還在進行,陸委會「依例無法說明」;中國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也避而不談,還說延期是考慮「台灣的當務之急是抗災、救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