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表示,受災保戶優惠措施包括:(一)寬延繳納保險費:自101年6月11日起至101年6月30日止,若因存款不足無法轉帳扣繳保險費者,於寬限期間屆滿(保險費到期日起滿3個月),保險費再給予寬延3個月。(二)免費補發保險單。(三)寬限期間只付息不還本:受災房貸戶自災害發生日起算3個月內,可申請1年寬限期,寬限期間只付利息不還本金。(四)小額修繕房屋貸款:受災戶符合中華郵政規定者,自災害發生日起算3個月內,可申請較優惠之小額修繕房屋貸款,借款額度介於20萬元至50萬元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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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來源: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