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問過留不留 當時說不必
記者昨晚到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的牙醫診所採訪,診所護士告知挨告的女牙醫昨天沒看診,無法得知她對不起訴的看法。
患者父稱子騷擾只為要錢
本案發生在去年4月,當時曾男提告替他拔牙的曾姓女牙醫涉犯「業務侵占罪」;由於蛀牙毫無經濟價值,檢方對此案也感到不可思議,傳喚當時陪同曾男看病的曾父作證。
曾父表示,當初兒子沒錢看牙,他才陪著一起到診所,整個拔牙過程並無問題,曾姓女醫師曾問他兒子要不要把蛀牙帶回去,兒子說不要,他覺得「兒子是吃定女醫師,去騷擾過女醫師好多次,應該是想要錢。」
爛牙無經濟價值 檢不起訴
檢方說,既然患者宣稱不要留下拔掉的蛀牙,女牙醫把蛀牙當作醫療廢棄物處理,符合醫療常規,並無犯行。
檢方表示,曾男曾認為拔牙時,被女牙醫誤傷口腔,導致口腔潰爛,日前還向板橋地檢署提告,不過後來撤回告訴,板檢已做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