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謀為龜山鄉首位民進黨籍鄉長,涉貪被羈押後遭停職。昨天交保後隨即發出聲明,強調自己絕無收賄與圖利廠商,所有對外募款都用於公益,更沒有在調查人員拘捕時把錢往樓下丟的事情,會在審理時證明自己清白。
起訴書指出,檢察官指揮桃園縣調查站長期蒐證,二月廿一日前往陳志謀鄉長室搜索,陳志謀為湮滅證據將廠商交付內裝十五萬元現金紙袋從鄉長室洗手間往外丟,被人贓俱獲。
起訴書指,陳志謀涉嫌利用對公共工程有監督、驗收、核定工程款之責,透過公所約聘僱人員與多名友人向廠商索取工程款三%至五%的回扣,前後收受賄款約四百八十六萬元。
檢方更查出,陳志謀涉嫌在龜山國小少棒隊參加世界盃少棒亞洲區代表爭奪賽前,知道球隊缺少經費,要求廠商捐款三十萬元,廠商經討價還價捐款二十萬元,他卻取走其中的十萬元。
全案另有公所秘書蔡文祺、調解委員李茂程、公所工務課技士許志強、楊永昌等人一併被起訴,多名行賄廠商則分別緩起訴或不起訴處分。另有多起陳志謀等人涉嫌受賄索回扣案仍另案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