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名反人口販運第一級的國家,必須符合美國「販運人口受害者保護法案」標準,內容包括政府必須禁止及懲處嚴重的人口販運行為,對於涉及暴力、詐欺和脅迫從事性工作的人口販運,必須提出對等罰則,防止罪行的發生,徹底消除嚴重的人口販運罪行。
報告指出,雖然條約和法律禁止奴役行為,但證據顯示,世界上仍有許多男性、女性和兒童在人口販運的折磨下,生活在現代的奴役社會。
美國國務卿希拉蕊在今天的記者會中表示,有許多國家已著手整合所謂反現代奴役的3P行動,3P指的是預防(Prevention)、起訴(Prosecution)和保護(Protection)。今天公布的報告,提出清楚和誠實的評估,所有人在承諾下執行工作都得有進展。
負責公民安全、民主與人權的國務院次卿奧蒂羅(Maria Otero)在報告公布後表示,人口販運挑戰國家建立健全司法體系和透明政府的能力,對抗現代社會仍有的奴役現象,是美國優先的對外政策。
報告建議台灣根據2009年通過的「人口販運防制法」,持續加強案件調查、起訴和定罪的工作。台灣的政府在反人口販運工作執行上,有持續和顯著的進展,台灣的法律明定禁止脅迫從事性交易及強迫性勞動。
報告指出,台灣法律對人口販運相關罪行的罰則可達7年以上有期徒刑,對於強暴等嚴重罪行,也有對等和足夠的法規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