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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眼鏡蛇?PO網男否認

自由時報/ 2012.06.20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縣福山植物園山區出現大量眼鏡蛇,遭懷疑為放生者、在網路貼文「放生李小龍紀實」的吳姓男子,昨天到案說明,只承認放生南蛇等無毒蛇類,否認放生眼鏡蛇,另說明事發前為蛇「祈福」的師父是「明歸師」,而非海濤法師。

稱為蛇祈福者為「明歸師」

新北市三十六歲從事塑膠射出模型業務的吳姓男子,六月一日與許姓師兄、潘姓師姊及三名網友共六人,開了三輛車從三重出發,帶著蛇到宜蘭深山放生。昨天下午,吳姓男子先到宜蘭縣政府農業處說明,隨後到宜蘭警察分局接受偵訊,並到放生現場實勘,與日前園方發現眼鏡蛇的位置相差不遠。

吳男否認放生眼鏡蛇,強調放生的都是無毒類、非保育的蛇,例如南蛇、臭青母等,南蛇在三重買的,一斤約三百一十元,買了一百一十七斤,花了三萬多元,每條蛇重約四、五斤,實際放生數量只有二、三十條,這次是他首次主導擔任「放生」發起人,因為「看到蛇被殺,像看到母親被殺」!會選擇福山是覺得生態豐富,環境很好,很適合蛇野放修行。

原外傳蛇類放生與海濤法師有關,海濤法師已否認;吳男說,貼文裡提到在出發前,請師父為物命皈依三寶的師父是「明歸師」,是基於慈悲心做放生事業,造成社會大眾困擾,感到抱歉。

據了解,明歸師有「放蛇達人」之稱,放生蛇廿多年,曾到泰國與中國等地放生蛇,蛇的來源多是南部大盤商或從山區收購蛇的商人。

宜蘭縣政府表示,眼鏡蛇是保育類動物,放生有刑責問題,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南蛇則是一般類動物,沒有刑責問題,只能依社維法「驅使或縱容動物嚇人」,處三日以下拘留或一萬兩千元罰鍰,吳男供詞避重就輕,將追查蛇的來源查證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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