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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島大劇場-電影輔導金應擴大獎勵年輕新人

中時電子報/邱坤良 2012.06.20 00:00
近年國片回溫,與其說表現在幾部電影的亮麗票房,不如說許多年輕人生氣勃勃投入。他們未必有豐富的歷練,卻有無盡的熱情,對社會的文化感染力也特別強。

日前觀賞國片《寶米恰恰》,劇組平均年齡不到三十歲,編導楊貽茜今年才二十九歲,她與孿生妹妹從小學習小提琴,考上北藝大音樂系唸了一年,轉到德國慕尼黑音樂學院,取得小提琴演奏博士學位。如今妹妹已是某大樂團小提琴首席,姐姐則一再變換跑道,先以小說〈純律〉榮獲皇冠百萬小說首獎,再以劇本〈青釋迦〉得新聞局優良劇本獎,同時籌備電影《寶米恰恰》,劇情描繪一對孿生姊妹高中情感生活,明顯有自己的影子。

《寶米恰恰》獲得新聞局二百五十萬輔導金,與高雄市政府的三百萬補助,外加企業贊助,一千多萬的預算捉襟見肘,請不起外界熟悉的「明星」,主要演員都是「素人」。這部影片的情節很簡單,運用老套的「錯認」效果,處理年輕人的情感世界有些拖拍,但畫面清新,敘述大體流暢,幾個新人也表現不俗。與其他熱愛電影而無緣圓夢的年輕人相較,楊貽茜算是幸運,而且可被期待的。

目前政府依據電影產業發展階段挹注資金,對於資深導演或已具規模的製作團隊,有信保基金提供貸款融資,並給予利息補貼,另外國發基金的文創基金投資機制,也是為大導演、大製作而設。至於具市場潛力、原創性高,仍屬初期發展階段者,則提供輔導金,對拍片經驗不多的新導演,也有短片補助金,鼓勵他們攝製六十分鐘之內的短片,入選者約可獲得近百萬元補助,並有參加國內外短片影展的機會。

然而,一般年輕電影人多志在拍攝長片,並把希望放在輔導金,金額多在數百萬元,很少上千萬,而且僧多粥少,年輕新人很難上榜,評審委員常根據電影製作生態與市場經驗法則,擔心新人經驗不足、製作條件尚未成熟,或題材內容市場接受度不高,不太給予鼓勵。電影新人應先拍短片或增加場記、助導經驗,累積創作能量,這是務實作法,但也不宜過於制式化,以免倒果為因。

政府與民間業者對電影製作的角色、功能不同,民間業者基於投資風險,考量市場需求,藉大明星、偶像演員增加票房號召力,無可厚非。政府獎勵電影創作則應以影片的原創性、拍攝品質作主要考量,兼顧新世代人材的培養,而非一味視獎助國片為市場投資,把票房潛力與賺錢分紅,列為最高指導原則。

政府對電影業的主要責任,在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並透過立法活絡其產業結構,例如要求有線系統業、頻道業與寬頻電信相關業者,以盈餘的一定比例投入本國優質影視節目創製,戲院通路商或每張票券的娛樂稅一定比例投資影片。政府鼓勵電影業者拍攝有票房的影片,原則不錯,問題是票房的機制如何確定?依以往的經驗,過於迎合市場的結果,往往容易造成一窩蜂的類型電影搶拍。

政府輔導金對資金來源多元的大導演,常屬錦上添花,但對新人,區區數百萬元的補助,不啻雪中送炭,政府也可能成為偉大的伯樂。現階段電影生態,有些初生之犢,傾家蕩產或抵押貸款,奮力一搏,卻因無法獲得企業投資,資金短缺,劇組不健全,製作品質大受影響,形成惡性循環。政府現階段應把鼓勵年輕電影人創作列為重要政策,不論短片、長片輔導金,名額與經費均需大幅增加。

新導演獲得輔導金只是第一步,仍需尋求外界投資,建立電影製作團隊,接受市場考驗。更多的新人拍攝影片,不會破壞電影生態或製造市場亂象,反因其創作題材、表現手法與電影風格,容易在年輕族群引共鳴,能給電影界帶來刺激,而在政府預算中,獎助新導演的經費再怎麼增加,都是微不足道的小數字,只需在業務項目或文宣活動預算稍微「喬」一下,就能對台灣電影產生深遠影響了。(作者為台北藝術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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