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度颱風泰利台東縣災害應變中心6月19日下午5時成成立二級開設,黃縣長特別指示有關單位注意颱風動態及行經路線,以便及早透過大眾媒體方式,通知民眾做好萬全防颱措施,減少損失。
同時縣府也緊急依災害防救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前段規定,公告劃定「向陽山區及大武山區、各河川溪流水域(含土石流潛勢溪流)、長濱至大武暨蘭嶼、綠島沿線之海岸、漁港等區域範圍」,為限制或禁止人民或命其離去之範圍。
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非持有通行證或應緊急避難之需要者,請民眾於颱風來襲期間,不得進入從事戲水、觀潮、垂釣、登山、健行、溯溪、出海捕魚等活動,如違反規定將依法進行舉發,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自101年6月19日下午5時起生效,以維縣民安全。
同時縣府也強制要求公告區域內錨泊區內漁船進港避風及船員上岸安置,縣內各港口(泊、區)、岸際列入管制區,禁止船(筏)出海作業(除救難船外),並由海巡單位執行管制措施,各山區、各河川溪流水域(含水石流潛勢溪流),應禁止人民從事各項危險活動,並請警察局、文化暨觀光處、海巡局及蘭嶼、綠島鄉公所開始疏散蘭嶼、綠島地區遊客,並禁止遊客前往蘭嶼、綠島地區,以避免因颱風來襲造成滯留情況。
訊息來源:台東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