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6款1.發生變動日期:101/06/19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1)林向愷:國立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2)趙家光:律師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6.異動原因:其任期與委任之董事會屆期相同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12/20~101/06/19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第二屆薪酬委員由第13屆董事會委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