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大陸地區97年度開始實施之大陸投資股利匯出扣繳所得稅
10%之政策,及與其他國家簽訂優惠租稅協定(5%)之考量,以
透過薩摩亞設立薪豐投資公司與香港設立鎰薪投資有限公司二
層境外公司轉投資設立。2.近期因考量香港公司需有實際設置營運地點才可適用該優惠租
稅協定之疑慮,且每年維持成本較高,將香港鎰薪投資有限公
司辦理停業。3.異動後投資架構變更為有益公司→薪豐公司→瀚陽公司。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香港鎰薪投資有限公司辦理停業案於101年6月15日接獲書面通知已於101年5月4日完成相關停業程序。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