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第8次江陳會(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中國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將在6月底舉行,投保協議進入最後攻防階段。
經濟部長施顏祥日前表示,有關投保協議中的P2P(企業對企業)、P2G(企業對政府)、G2G(政府對政府)爭端解決機制,由於這3項爭端本質不同,因此處理方式不會完全一樣。
他希望能對台商有最大保障,其中占最大宗P2P會爭取放進第三地仲裁。
值得注意的是,近來傳出P2P(投資人對投資人)第三地仲裁地點部分可望放寬、不會只在香港,儘管還未獲得官方直接證實,不過仍值得期待。
經濟部次長、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台灣首席代表梁國新日前也指出,一般投資協定適用對象僅包含直接投資者;不過政府考量高達5成台商經由第三地赴大陸投資,因此保障範圍確定包括經第三地赴陸投資者。
另外,有關P2G部分,約可分為Voluntary(政府自願)與Binding(強制調解)兩種調解方式,不過目前我方談判團隊仍設法爭取賦予爭端解決機制「強制力」或「拘束力」。
至於台商關切的人身安全保障部分,兩岸事務高層日前也透露,已爭取到在24小時內就人身保障部分若出現限制,應通知台商家屬,但在通報機制部分,雙方仍在最後協商。
原本目標在第7次江陳會完成簽署投保協議,外界預期在第8次江陳會中應可順利完成簽署,多熬了半年的這道菜,最後呈現風味如何,相信許多台商已迫不及待想知道。
而兩岸月底簽署投資保障協議及海關合作協議後,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後續談判也將緊鑼密鼓地繼續進行,根據我方的規劃,希望服務貿易協議能在今年底完成;至於貨品貿易協議及爭端解決協議部分,將努力於明年底前完成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