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馬卸任總統 再另分案調查
由於全案非貪污案件,不屬於特偵組職掌範圍,北檢並未將案件移轉管轄或傳訊馬英九,先行將馬英九涉案部分予以暫時簽結。
李建昌等人在九十九年十月間告發馬英九時指出,納莉風災造成台北市二十幾人死亡、一百多人輕重傷,有兩千多棟建築物泡水一個星期以上,包括台北市政府和京華城地下室全都是水,連捷運板南線系統和台北火車站地下室也都積水,共造成上千億元的經濟損失。納莉風災雖有瞬間暴雨,但釀禍原因還有人為因素。
李建昌認為,馬英九當年在颱風來臨時,跑到南台灣去輔選,當年的馬市長怠忽職守,明顯違反刑法第一百三十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依法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全案仍在追訴期內,希望檢方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