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指被脅迫才配合
施孟坤昨喊冤表示,他係遭羅秀娟詐保集團成員以其家人安危為脅迫,才配合打針施藥,絕未詐領保險金,起訴書內容與事實不符。
檢警調查,民國98年6月間,羅秀娟(26歲)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傷害醫療險等,同年10月25日晚間,就由潘智偉(34歲)開車,在台中市山西路上與騎機車的羅秀娟演出假車禍。
車禍後,潘智偉將羅秀娟送到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醫師診斷她的尾抵骨閉鎖性骨折,但他們發現這件證明書,無法申請保險理賠;11月6日又前往林森醫院,由骨科醫師施孟坤(46歲)進行減壓手術、內固定術,羅秀娟等人也藉此機會,取得施孟坤信任並同意協助詐領保險金。
施孟坤先幫羅秀娟開出「馬尾症候群」的醫師證明後,離開醫院前往汽車旅館房間內,幫羅秀娟注射麻醉藥劑,讓她的下半身沒有知覺、製造癱瘓假象後,由劉意騰(38歲)帶羅秀娟去大里仁愛醫院;趁藥效未退的這段時間做神經傳導檢測,而開出下半身癱瘓的測定結果。
施孟坤否認拿到任何好處,而羅秀娟則因此順利申請到重度殘障手冊,並向3家保險公司申請1400萬元理賠,順利拿到510萬元,其中一家保險公司起疑,遲未理賠,還好檢警及時查出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