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會日期:101/06/152.重要決議事項:修正第七條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866,660,000元。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否。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十五條規定,國泰證券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