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6/152.公司名稱:美嘉生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無5.發生緣由:101年05月31日之外銷收入漏申報6.因應措施:更正每月公告營收,101年5月份原申報及開立發票金額為1,106仟元, 現更正申報及開立發票金額為21,440仟元。 因此於101年6月15日重新公告101年5月份營收及累計營收。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