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06/152.公司名稱: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於民國101年6月15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將原有氫化樹脂事業之營業資產及負債分割移轉予本公司持股70.52%之子公司聯超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預定分割基準日為民國101年07月31日。6.因應措施:依據企業併購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及通知公告,凡本公司債權人如有異議,請自即日起至民國101年7月18日止,以書面方式提出,逾期視為無異議。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