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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洽簽海關合作協議 陸委會:加強走私查緝

自由時報/ 2012.06.15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陳慧萍/台北報導〕第八次江陳會即將洽簽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及海關合作協議,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昨天表示,海關合作協議簽署後,將可簡化兩岸通關程序,降低業者營運成本,並建立相互通報制度,加強走私查緝。

陸委會和財政部昨天聯合舉行記者會,說明兩岸海關合作協議內容。賴幸媛指出,台灣已和美國、菲律賓、以色列、越南等國家簽署關務協定,兩岸經貿交流密切,也有必要簽署海關合作協議;此外,投保協議和海關協議皆屬於ECFA後續談判項目,若這次江陳會能率先簽署,對兩岸ECFA後續談判有正面幫助。

財政部次長黃定方說,兩岸簽署海關合作協議後,可降低業者營運成本,例如現行貨櫃通關,若被拆櫃抽驗,拆一個櫃的成本是八千元;協議簽署後,雙方可藉由無線射頻識別技術(RFID),透過電子封條,確認貨物在出口後沒有被打開,就可以不用重新開驗,減輕業者負擔。

財政部關政司司長王亮補充說明,RFID初期將先在台中、廈門等港口測試。

此外,協議也將推動兩岸安全認證優質企業(AEO)相互承認,只要通過認證程序,將可簡化查緝、認證等繁雜手續,平均通關只要○.五至○.六秒。

在走私情資通報方面,黃定方表示,未來將參照國際打擊走私的作法,相互提供情資、訊息,加強毒品、藥物、槍械、彈藥的查緝,對維護國人健康,以及國內的經濟秩序,有很大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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