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與財政部今天舉行聯合記者會,向媒體說明即將在第八次江陳會簽署的「兩岸海關合作協議」。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表示,一旦順利簽署,將是ECFA後續最早完成的協議,為協商工作帶來良好的示範與激勵作用。
賴幸媛進一步指出,海關合作協議讓兩岸建立起聯繫機制,允許公權力介入協助解決問題,對兩岸雙方都有好處,不但可降低業者成本,還可建立兩岸便捷的通關環境、打擊走私。
此外,關於第八次江陳會的舉辦時間與地點,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表示,目前兩會仍在溝通,尚未做最後確認,但一定會在台北市舉行。
黃定方進一步說明協議內容,包括相互通報海關規定、應用RFID(貨櫃電子封條)技術進行海關監控、優質企業(AEO)相互承認、相互通報情資打擊走私、海關保稅區管理交流合作,以及人員交流互訪等。
中國為台灣最大的經濟貿易夥伴,每年與中國有1300億美元的進出口貿易往來。然而財政部關政司司長王亮今天指出,國內企業反映,台灣與大陸沒有良好溝通平台,稅則歸類不一,而且兩岸對貨品的估價也不相同,會造成營業上的不便,因此,「兩岸海關合作協議將可協助國內企業有效解決兩岸通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