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之興櫃股票櫃檯買賣契約,並終止該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票
40,909,509股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告事項: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前因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辭任,致該公司僅餘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本中心已依規定公告自101年6月8日起停止其普通股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今因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辭任,致該公司無輔導推薦證券商,核有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之情事,依規定本中心自101年6月29日起終止其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