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政治獻金法規定,參選人收受的政治獻金如果有賸餘,每年度要向監察院申報,如果政治獻金沒有在4年內支用完畢,就要繳交國庫。監察院今天公布馬蕭、第7屆立委補選參選人蔣乃辛、蕭美琴政治獻金賸餘申報。
根據監察院資料,馬蕭在2008總統大選後,政治獻金收支結存金額約3746萬元,而截至100年3月申報,專戶還有299萬元;監察院今天公布的第4次賸餘申報資料,馬蕭在100年4月捐贈170萬元給國民黨,收支結存還有129萬元。
監察院財產申報處官員指出,馬蕭已經向監察院提出第5次賸餘申報資料,預計6月底才會公告,其中,剩下的129萬元已全數捐給國民黨,也就是說,馬蕭在4年的期限內將政治獻金全數支用完畢。
另外,根據監察院資料,第7屆花蓮縣立委補選參選人蕭美琴政治獻金前期餘額還有529萬元,她捐出70萬元給「社團法人花蓮縣日安花蓮協會」,收支結存還有459萬元。
在今年2月花壇鄉長補選勝出的李成濟也向監察院申報政治獻金收支結算,他的政治獻金收入63萬元,選舉支出96萬元,總計透支3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