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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光企業:海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0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6.13 00:00
壹、本公司於101年3月1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850,000仟元,發行普通股85,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01年5月24日證期(發)字第101002170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及相關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告事項:(一)公司名稱:海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A01010 鋼鐵冶煉業。2、CA01020鋼鐵軋延及擠型業。3、CA01030鋼鐵鑄造業。4、CA01070 廢車船解體及廢鋼鐵五金處理業。5、F401010 國際貿易業。6、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高雄市小港區沿海二路12號(四) 訂立章程與最近一次修改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五十八年二月二十四日,第二十九次修訂於民國一百一年四月二十七日。(五)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十一人(含獨立董事三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3,500,000,000元整,分為350,000,000股,增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819,768,780元整,分為181,976,87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股票。(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計8,500,000股供員工認購。另依證交法第28-1條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計8,500,000股對外公開發行,銷售方式採公開申購辦理,其餘80%計68,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373.67384663股。認股不足1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為整股認購;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發行價格認足。2.本公司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新股8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850,000,000元,業經金管會證期局101年5月24日證期(發)字第101002170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經參考訂價日其前一個營業日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現金股息後之參考價經與承銷商協議發行價格定為每股11.6元。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已發行股份總額2,669,768,780元,分為266,976,878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增資用途:1.償還銀行借款2.充實營運資金。(十一)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公司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十二)股款代收機構:永豐銀行高雄分行。(十三)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101/07/09至101/07/13。(十四)主辦承銷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五)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本公司公開說明書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索取方式: 附回郵信封索取或親至上列處所索取或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查詢。(十六) 本公司訂定101年6月26日為本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並依法自101年6月22日至101年6月26日為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1年6月21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058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辦理過戶手續。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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